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夫妻离婚之后的任何时候,无论时隔多久,只要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出现了较大的变动,都有权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关于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会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若协商无果,则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申请判定变更抚养权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选择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那么他们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
考虑到之前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已经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生效,而《变更抚养权协议》对《离婚协议书》中的部分重要条款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同时也是因为变更抚养权涉及到重大人身权益调整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为了严谨审慎,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经过公证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