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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拆迁导致租户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

门面拆迁导致租户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7-22 17:33:27 已帮助13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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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拆迁导致租户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
关于商铺财产遭拆迁时的赔偿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如果由于拆迁导致商店停业或停产,那么在规定的过渡周期内,应按照在册工人数或工商注册的实际从业人员数量,给予每人一次性的最低工资补偿。
此外,拆迁若导致不能正常出租房产,则需依照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明中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进行赔偿,当事人可据此获得补偿款并直到回迁为止。
再者,关于拆迁赔偿的事宜,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至于房屋的赔偿标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对于城市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通常基于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区域的房屋市场评估价值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
而对农村集体土地上进行的房屋拆迁工作,则会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国土资源部的房屋测绘数据,以此为参考值来测算出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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