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处在休产假的阶段,那么相关补偿应算至哺乳期满为止。
对于异地搬迁移转,这是对原先劳动协议的进行了更改,您有权予以拒绝跟随迁移的决定。
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则应对您在过往职业期间所付出的努力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关的赔偿金额将包括产假期间的工资、哺乳期间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三者之和。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产假工资即是由基本薪资乘以您所享受的产假天数(顺利分娩为140天,剖腹生产为170天);
而抚养孩子直至周岁的哺乳期的工资也可依据基本薪资乘以哺乳天数来计算(一般从哺乳期开始直至孩子一周岁之日,即365天扣除您享有的产假天数);
至于经济补偿金,则是根据您在过去12个月里的平均工资水平乘以您所拥有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定年份则可得到相应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如不满六个月则按照全额的半年来计算,超过十二个月但不到一年的部分则按照一个完整的年度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