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你看看这个,如果贷款合同都签了,可是贷款人却没有按时把钱打过来,那就是他违约啦!咱们得按《民法典》说的来,第五百零九条里提到,大家都要按合同上写的做,不能拖着不给啊。
还有第五百七十七条呢,就是说如果有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得不够好,那就应该继续去执行合同,或者采取别的方法来补救这个错误。
然后还有个更厉害的,第六百七十一条说,贷款人要是没按照约定的日子和金额给我们借款,害我们白等了,也得赔偿我们的损失才行哦。
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等着收这笔借款,结果贷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日子和金额把钱送给我们,那我们就要按照原来的约定的日子和金额付费给他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