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然有权提起诉讼,依照法定流程就此案展开起诉。以下是详细步骤,供您参考:
首先,请务必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将其作为附件捆绑在起诉状中,
然后前往案涉地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其次,在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还应包括诸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接下来,请向法院一次性提交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并填写制式的证据清单;
最后,若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将会予以立案处理;反之,如果存在立案困难的情况,法院亦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