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机关提出申诉,亦或是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以发起法律诉讼。对于地产开发商在开发销售的商品住房以及相配套设施方面所作出的详尽说明和承诺,凡此种种对购买者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地价款的确定产生了重要导向作用的要素均应被视作为购房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开发商违背这些约定条款时,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