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在房产销售过程中涉及到的欺诈行为进行明确定义如下:在销售现房阶段,若有开发商将质量低劣的住房冒充为合格或甚至优质住宅进行销售的情况;或者是在销售现房之际,故意对其实际建筑面积进行藏匿和掩盖,借此谋求实现暴利的企图;抑或是将普通的合规房屋假冒为优质工程,进而获取额外优质工程溢价利益的现象,均被视为是构成房产销售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方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