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于房屋感到不满,首先应直接与开发建设方取得联系进行处理,随后需要了解导致您不满意的具体问题所在,若是涉及到质量或者设计存在缺陷这两方面,则可依法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允许解除合同;然而,倘若仅因个人喜好而对房屋产生不满情绪,要求退还购买款项的话,那么将须需支付给开发商一定的违约金,此种情况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