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房程序的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尊敬的客户需要向我们发出明确的退房通知;
其次,为了保证顺利完成各项手续,您需在15个工作日之内全力配合;抵达退房约定时间后的15个自然日之内,我方承诺将全额无息退还您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并承担起为您办理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相关事务的所有责任;
最后待您结束退房流程之后,我方会立刻将剩余购房款项退还至您指定的账户,并确保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相关债务结算手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