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商铺转让之前,必须先征得商铺所有权人的明确许可和批准。然而,如果承租人已经得到了出租人的书面授权或者口头同意,那么他便有权将租赁物分包或转租给第三方。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原先签订的租赁协议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第三方对于租赁物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害,其责任应由承租人承担,并须予以赔偿。但是,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的合法授权擅自进行转租,则出租人有权利单方面无条件地取消该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的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