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房产若出现无法交付或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以致成为了“烂尾楼”,那么作为消费者(即购房者)是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法律追责并进行司法申诉的。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建议您针对自身权益提起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具体如下所述:
第一个诉讼请求是要求解除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关系,并同时得到退还首期购房款以及相应的赔偿金;
其次,如果您更倾向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选择另一种诉讼请求,那就是,明确请求法院判定开发商有义务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为您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等等一系列相关事宜。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