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引发的纠纷所应当寻求何种部门的帮助进行处理,需要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
首先,如果该房屋属于一手房源,那么我们可以考虑寻求建设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相关权威机构的帮助进行调解协商。
其次,倘若出现的是由于房屋品质方面或是交易合同本身存在不合理之处时,当事人便有权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投诉并请求维权援助。
最后,若是涉及到除上述方面因素以外的其他原因引发的合同纠纷,那么我们可以尝试寻求地方规划委员会、房产管理局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协助和支持以期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