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额度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原则上是可撤销的。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的那刻起即告确认成立,它用以承担着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与责任分担功能。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若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各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定金将会被视为未付房款等价物,或者用于抵扣相应款项;但若收款方存在违约行为,则需要按照双倍金额进行款项补偿;倘若支付定金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原本支付的定金将不予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