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地产争议时,建议采取以下途径进行解决:首先是和解,这需要双方以公平公正且互利共赢为基础进行私下谈判达成共识;如果和解失败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请求第三方从中协调,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再者,若协商仍未达到预期效果时,则可以依据相关房产合同条款,将问题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在仲裁结果公布但仍未能解决纷争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