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产的消费者在面临烂尾楼盘时,若希望暂停缴纳房贷,他们可以向提供房贷服务的金融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同样地,这些业主也能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开发运营商之间的房屋销售协议。当双方就已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达成解约共识之后,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便自然而然地失去了其效力。然而,如果众多业主选择联合起来共同起诉房地产开发商,那么他们将拥有更为强大的力量来争取权益。反之,倘若只有少数业主试图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取得胜利,那么其余未行动的同仁可能会与其失之交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