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该问题时,申请人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仔细查阅所签订的合同文本中是否明确了关于房屋交付的具体相关规定及相应的违约赔偿款项。同时,他们还需要考虑业主群体的联动效应——集合全体小区居住者一同对开发商提出合理诉求,以期引起其足够重视并促成所期望的补偿圆满达成。此外,如果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与预期出现偏差,申请人也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完全有权利自行申请解除购房关系。最后的手段则是向法律机构提起诉讼,倘若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未果,便可携带相关有力证据寻求司法保护,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赔偿经济上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
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