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房者购得存在质量瑕疵或交付风险的房产项目即所谓“烂尾楼”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并不具备直接采取停止偿还贷款的行动。然而,他们仍然有权利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1)与银行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购房者可尝试与相关银行达成协议,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暂时停止履行还款义务。若双方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协议书,那么这种方法或许能为购房者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过渡期。
(2)诉诸于法律程序。购房者也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先前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旦该房屋买卖合同被正式解除,购房者便有机会要求解除与该银行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一旦房屋抵押合同被解除了,那么购房者也就不再需要承担继续偿还贷款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