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驾驶他人车辆出现
意外事故时,责任判定通常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完成。在此情况下,若被鉴定为属于涉事
机动车辆方的责任,则该机动车辆的使用者须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反之,如若
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失行为,那么他们也将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