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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直接把人带走了怎么办

刑侦直接把人带走了怎么办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7-19 14:59:39 已帮助16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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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直接把人带走了怎么办
倘若公安机关将某位人士带走调查,您可主动寻求联系羁押公安机关,以明确掌握究竟是进行了留置盘问,还是拘传;同时,您还需要询问该名被羁押者,以确定其所受到的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若该名人士已被关押在看守所中,则应立即为他/她寻找适宜的律师代理,因为律师具有合法权益,他们有权直接进入看守所与当事人见面,并且能够深入了解与其案件相关的具体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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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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