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前科证明”一直以来都是由当地的派出所亲自进行出具,对此,当事人可直接凭借其个人身份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同时,当事人亦可选择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寻求帮助,由上述部门负责领导加盖公章及签名,最终再向该区域的社区民警进行报告并签署确认章即可完成申请过程。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八十七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需要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