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离世的患者若不进行解剖便无法准确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在处理涉及医疗损害责任的纠纷案件中,法官往往对医疗司法鉴定有着极高的依赖性。鉴于医疗行为本身所具备的高度专业性质,所以法庭在决定医疗方的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以及这种过失行为和由此导致的医疗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方面,其主要依据往往源自于医学领域的权威专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