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规,交强险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上限设定为2000元人民币。故此,在此次事故中,首要执行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其赔偿额度将达到2000元人民币。
若护栏受损程度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则须由第三者责任险负责理赔。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需依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核算,通常是以实际损失作为基准进行赔付。
若车主并未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护栏受损程度超过了2000元人民币的部分,那么这部分的损失将不得不由车主本人承担。这笔费用可能需要车主通过其他方式来筹措或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