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与股权转让并非总是同步发生。换言之,卸任法定代表人职务这一行为本身并无必然要求启动股权转让程序。实际上,股权的转让属于股东针对自身股份权益的合理处置权利,无可非议,即便因其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而必须进行变更。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与股权转让之间相互独立,二者未必同时发生,亦无需强行同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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