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冲突中导致他人遭受轻微伤害且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的情况下,警方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为人实施相应的治安处罚措施。通常情况下,此类事件的处罚标准为:拘留五日至十日不等,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但如果存在加重情节,例如造成严重后果等,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