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该问题的解答,我们需要考虑到不同情境下的具体因素。若该房屋为家庭共有财产并且其中包含女儿的权益份额,那么在面临房屋拆迁之际,女儿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用。
然而,假设女儿已经结婚并将户籍迁出,且她对该房屋并无实际使用权,那么在此类情况中,女儿将无法分得相应的补偿款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
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