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我们以驾车方式穿越没有设立交通信号灯或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十字路口,假如我们所驾车辆与反向行驶中的另一辆车发生碰撞,那么如果左转弯车辆未能给予直行车辆优先通行的权利,那么这辆左转弯车辆将被判定为对该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2.在类似的情况下,例如在同样没有交通信号灯或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十字路口,如果我们所驾车辆与对面行驶过来的右转车辆发生碰撞,那么如果右转车辆未能尊重左转弯车辆的优先通行权,那么这辆右转车辆将被判定为对该次事故负有完全的责任。
3.当道路上的绿灯亮起时,如果此时转弯车辆未能让已经获得放行权的直行车辆先行,那么一旦发生事故,转弯车辆将被判定为对该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4.同样,如果道路上的红灯亮起时,右转车辆未能让已经获得放行权的其他车辆先行,那么一旦发生事故,右转车辆将被判定为对该次事故负有所有责任。
5.除此之外,如果我们所驾车辆超越了正在左转弯的车辆并因此引发交通事故,那么我们将被判定为对此负有全部责任。
6.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在设有明确禁止掉头标志或标线的地段,或者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和隧道等地进行掉头动作而导致交通事故,那么事故责任也应由实施掉头行为的车辆负责。
7.最后,我们必须强调严格遵守交通警察的指示,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车祸都将由未听从指挥者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