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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伙企业的特点有哪些

特殊合伙企业的特点有哪些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7-19 11:00:06 已帮助24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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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伙企业的特点有哪些
1、在特殊合伙企业的运营过程中,若有一位或多位合伙人由于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而引发了合伙企业的债务,那么他们将被要求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连带责任。其余合伙人仅需根据其在合伙企业中所拥有的财产份额来承担相应责任即可。
然而,如果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时并未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了合伙企业的债务及其他相关问题,那么则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对于那些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由于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而引发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来说,当合伙企业的财产已经对外承担了责任之后,该合伙人还需要依照合伙协议中的规定,对给合伙企业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设立执业风险基金,同时为员工购买职业保险。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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