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
当事人对
抚养费不予支付,尽管法庭已经施加了
强制执行措施,但对方仍旧避而不履行,那么这名当事人就有可能面临
司法拘留的法律风险。
根据当前法律
法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
抚养义务,因此,当其中一方拒绝承担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时,作为未成年子女也有权提
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应缴纳的抚养费。在经过法院判决之后,义务一方仍然断然拒绝支付抚养费,此时,便可通过
申请强制执行手段来要求其履行义务。倘若这类
执行措施并不能有效推动义务的实现,则当事人有可能被
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甚至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的潜在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