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所需的进项发票数量合理,我们可以依据税负率进行精确计算。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必须明确当前期间内所有已开具的销项发票已经全部处理完毕,然后基于这些发票数据来核算当期的销项税额以及相应的不含税销售额。接下来,我们就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负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