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试用期间若您有意终止或取消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协议,则可直接向该雇主提出申请。
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预先提前三天向雇主做出通知,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随后征得其明确批准后,即能顺利解除您们之间的劳动协议书。
其次,在完成此流程以后,员工还应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及程序,进行相关职位离职手续的办理;而同时,企业也有责任履行责任,尽快为员工结算并支付所有当前的薪酬福利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