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紧急情况下施以援手并成功挽救生命者的责任承担问题,应遵循如下规定予以处置:首先,如因实施自发产生的紧急救助行为而导致受助人身心受到损害,此时救助方通常无需对该类损害承担任何形式的民事责任。其次,若在治疗过程中因治疗措施不当或者存在过失行为,则救治人员需承担相应过失所导致损失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