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受贿罪的侦察时间限制,其具体长度通常是依据案件的详细情况而定;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制定的相关法规,侦查部门有责任在法定时限之内完成相应的侦查任务。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我国法律规定的侦查期限是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总计两个月;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侦查部门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若仍然需要进一步的侦查工作,还可再次申请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受贿罪的侦查期限最长可达五个月之久,实际的期限长短将由侦查部门根据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调查进度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下,在延长的期限届满前,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