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帮信犯罪中涉及到几千元人民币,然而并未达到支付结算金额达至20万美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美元的案件设定条件,那么便无法构成帮信犯罪,也并不一定会被判定有罪。
然而,这还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案情和相关因素。通常来说,如果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能构成犯罪。而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主要包括:
1.支付结算金额高达20万美元及以上;
2.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且金额超过5万美元;
3.违法所得超过1万美元;
4.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信服务;
5.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参与帮信犯罪活动;
6.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达到5张(个)及以上;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达到20张及以上。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