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商品住宅的销售活动中,买卖双方均有责任就屋内设施之修缮事宜签订详细、明确的协议。在此过程中,购房方应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至3%的比例,向出售方支付相关费用作为屋内设施的维修储备金。
此外,建议首次投入的专项维修资金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拥有高层楼宇,且具备电梯设备的多层建筑的住户需要交纳每平米90元的金额,而其他多层建筑及别墅的住户则只需缴纳每平米50元的金额。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