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足浴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现象如何处理单位

足浴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现象如何处理单位

足浴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现象如何处理单位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7-18 09:54:38 已帮助193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足浴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现象如何处理单位
对于从事卖淫或嫖娼活动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拘留10天至15天不等,并可同时对其处以五千元以内的罚款。若该行为情节轻微者,将受到拘留5天及其以下,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的处罚
然而,倘若涉及到组织或强迫他人从事卖淫活动,便构成了组织、强迫卖淫罪,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还需缴纳一定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