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对方系酒后驾驶导致事故发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公司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若当事人仅投保了商业险而未购买交强险,并且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酒精驾驶行为属于可豁免责任事项范畴,那么相应的,保险公司便具备依据合同约定拒绝进行理赔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若保险合同未就此做出明确规定,则保险公司原则上应予以赔偿,即使涉及到的是交强险部分;在此情形下,受损一方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将涉案保险合同以及酒后驾车的肇事者均作为共同被告,并请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