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类型大致可以划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以及跌扑伤等等。
其中以减速伤与撞击伤最为常见。减速伤主要是因为车辆的突发性高速减速引发的伤害,例如颅脑损伤、颈椎损伤、主动脉破裂以及心脏和心包损伤,甚至还有“方向盘胸”等严重病症。相对来说,撞击伤则大多来源于机动车辆直接冲击带来的后果。
至于碾挫伤和压榨伤,则通常是由车辆辗轧挫伤或者遭受变形的车箱、车体以及驾驶室内压力伤害合并产生的。正因如此,这类伤害病情较为严重、变化迅速且伤亡率较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1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5.1.1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