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人士可以选择通过书面或者口头来向相关的公安主管部门报告情况。针对采取口头形式上报者,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会将其汇报内容以书面笔录记录下来,经过清晰无误地宣读后,由举报人对笔录确认并签署姓名或盖章。在受理一些司法相关的举报案件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收到的报告材料,根据主管权限及时进行严谨细致地审查。如果经过研判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当依程序迅速展开立案调查;反之,如果经审查判断无确定的犯罪事实,或者虽然存在但情节较轻,不需深度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处理。
《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