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幸遭遇交通意外事件之后,如果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有理由清楚地理解到保险事故已经切实发生并存在,但却未能在两年内及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或支付相应的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拒绝提供理赔服务。
依据我国现行的《保险法》相关条款,对于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类型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言,他们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或领取保险金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他们明确知晓或应当有理由清楚地理解到保险事故已经切实发生并存在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