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合同纠纷之法律程序规定如下:主张诉讼权的时效期限一律为三年,自权益持有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收到侵害以及责任方之日算起。保险合同引起之纠纷案件须向被告人所在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应提交书面起诉书至相关法院,同时按照被告人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中需详细列明以下各项内容: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原告必须是与该案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明确的被告方;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且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