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在普通情形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至批准逮捕的期间不可超过12个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与案件之终结以及是否可能判处刑罚并无直接关联。
至于是否将面临牢狱之灾,仍需由司法机构在进一步审理后作出裁决方能得知。
然而,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来看,能够获得此项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通常其罪责相对较轻,因此判决结果亦不会过于严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