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提起诉讼的标准步骤:
首先,原告需向特定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后,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工作;接着,当人民法院确认收到原告提交的所有文件及材料无误后,将做出正式的受理决定并予以立案处理;此后,法院应在立案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同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天之内就该案件竹简作出答复;
此外,如果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复,则视为放弃答辩权;
最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理,并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开展调解或判决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