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制作笔录的当日内,通常情况下,参与制作笔录的人员是能够离开现场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已经完成笔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被认定为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者,将依法予以先行执行拘留;而对于满足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立即进行逮捕。倘若有证人前往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的话,在完成笔录制作后的当日便可获得自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