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取保候审没收据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没收据怎么处理

倘若因故暂时停止人身自由的受刑事控告人事或被告于取保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取保候审期届满之后,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应予全额返还。
然而,若发现其在取保期间有任何违反规定之行为,则该保证金将有可能被予以没收。关于此项处理措施,通常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最终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当事人送达决定书。如被取保人或保证人对此项没收决定持有异议,可依据法律程序申请复核,甚至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逮捕的决定。"
最新修订:2024-07-1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