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推荐您选择自行协商来解决问题,因为通过这种方式,患者与医务人员可以进行交流和沟通,从而消除彼此之间可能存在的误解、增强互相的了解程度以及表现出相互体谅和宽容的态度,从而有效地缓和并化解医疗纠纷。
当医患双方遭遇医疗纠纷时,他们应该通过协商来就纠纷的性质形成统一观点,明确事件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或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同时还需要就如何解决纠纷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方面达成共识。这种方式其实正是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则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我国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旨在赋予市场参与者充分的自主权,鼓励和支持民事主体自由地开展各类市场活动。因此,只要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不会损害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这份协议自然会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