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上班期间不慎扭伤了脚,并希望申报工伤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均应被视为工伤范畴:
首先,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内,因履行职务而遭受的意外伤害;
其次,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从事与其工作密切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遭受的损害;
再次,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内,因行使职责过程中遭受到的暴力等意外事件所导致的伤害;
此外,因患上职业病也可被认定为工伤;
另外,如果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者在事故中失踪,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最后,在上下班途中,如遇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同样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除此之外,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亦在此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