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事实情况,倘若在击毙强行侵犯他人者之时,他正处在实行性侵的过程中,那么这一举动便无法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因为它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正当防卫之举,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更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刑法判决。
然而,对于正在进行中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即使导致了不法侵害者的死亡或伤害,也不能被视为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