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购买的商品未取得3C认证,您有权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寻求赔偿。在此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相关法制法规,凡被列入3C认证产品目录内之产品,如未经相关认证环节则不得进行出厂销售,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因此,若您购买到此类无3C认证之产品,可向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以及工商管理局等行政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及监督举报。相关法律支撑:《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未经认证之产品,若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均会受到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而加以处罚。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