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归属权问题,根据注册原则,其归属于注册人本身。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物权的法律效应是以法定的注册行为而产生的。因此,在房地产证书上注明的姓名,将决定着该房屋所包含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以及个人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同样地,这些所有权会受到宪法与法律的全面保护。
同时需要考虑到的是,住房权益可以被划分为产权权益和债权权益两大类别。对于房屋,我们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确定为房产证上已注册人士的所有财产,而这些权益会受到法律的全面严密保护。
如若在购买过程中,当事人有过投资的举动,他们可以凭借出资证明,主张自己的相应债权,并向房产证上已注册人士提出偿还申请。因此,最终的结论是,产权都应该归属于在房产证注册的所有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