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的范畴中,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在这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均可以在无需受到羁押的条件下,通过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自行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响应相关的召唤,避免逃离司法程序。这一法律手段的初衷在于切实维护被告人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地推进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